为权利而斗争!——耶林
“法权是持续的事业,不单单是国家权力的,还是整个民众的持续的事业。法权的全部生活,鸟瞰式地看,令我们忆起一个民族上下孜孜不倦地搏击、斗争和工作的壮观场景。每一个处在必须维护其法权的境况中的个人,承担着这种民族事业中自己的那一部分,为在世界上实现法权的观念,尽其绵薄之力。”——《为权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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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腾禾(杭州)律师事务所刘永琰律师团队代理的蒋某诉某健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专业调解程序达成最优解。律师团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创新调解策略,最终实现客户诉求,为预付式消费纠纷处理提供典型示范。
一、案件概况
2019年,蒋某通过教练胡某向位于江苏常州的某健身公司购买了私教课程若干,共计21,000元,蒋某通过微信将该款项转给教练胡某由其代办开卡,并在健身房消费了多节课程。后蒋某回浙江工作,遂决定将余下课程退掉。经沟通协商,胡某向原告承诺,如果蒋某接受扣除30%手续费即可立即获得退款,基于该承诺,胡某、蒋某在《退课单》上签字(没有健身公司盖章)。后蒋某多次催告,该教练一直推诿,直至教练辞职,某健身公司仍未退款。
二、律师办案
腾禾杭州分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刘永琰律师团队予以承办。团队第一时间梳理材料,基于专业调查确认了健身公司的体身份,而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在调解过程中声称对胡某身份不予认可,同时主张开始提供服务时及签署《退课单》时均未签署带有被告公章的文件,试图规避其法律责任。鉴此,腾禾律师系统性整理了原告与胡某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上课时健身房实地场景照片及《退课单》,证明教练胡某的行为的确为职务行为,双方事实上已经缔结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我方举证达到了民事诉讼中证据的高度盖然性规则。最终,人民法院全面接受了我方观点,被告也在在法官的组织下接受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
三、案件启示
腾禾律师提示:在包括健身行业等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不少消费者因缺乏法律意识而蒙受损失。为远离消费陷阱,规避损失,一定要形成良好的交易习惯:
第一,签约前消费者务必注意要求查看对方营业执照(法律主体)、杜绝私下转账并索要合同原件、正规发票或盖章收据。
第二,签约时需注意警惕霸王条款(尤其是高额违约条款),并将所有对方的承诺书面化留痕(可以在办卡协议中书写补充)。
第三,在合同履行阶段,要主动记录课时或扣减情况,遇到问题时及时沟通并记录沟通证据,或向有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平台、消费者协会等)投诉。
第四,遇到退卡退费,不能急于求成签署不平等的协议,这会大大折损自身利益。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只有保持良好的交易习惯,在维权时,才能提供关键有用的证据,以方便消协进行干预或市场监督局支持我们的投诉请求,在不得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也能凭借有力证据获得支持。
作者:陆亭臣
编辑: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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